企业房屋回购注意哪些?
1、协议是否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由于非金融类的企业房屋回购属于商业行为,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一方的违约责任,那么即使出现了违约情况,双方也只会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来承担违约责任了。
2、逾期支付购房款时违约金或定金能否兼得 对于逾期支付购房款的违约责任,当事人既可以主张违约金也可以主张定金赔付,两者并不冲突,但当事人既约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则只能选择其一。
3、逾期交付房屋违约金能否与解约违约金兼得 房屋买受人因出卖人逾期交房而要求解除合同的,除有约定解除权外,还应判断其是否存在可予支持的损失。若存在且损失小于等于解除合同时的违约金数额,则买受人仅能主张违约金;反之,买受人即可同时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以及解除合同违约金。
4、逾期办理房产过户登记违约金如何计算 除了看合同约定之外,还应当根据逾期办证的实际情况确定违约金数额。一般情况下,如果超过两年未能办出完整产权证明,可以认定为逾期办证事实成立,至于逾期的起止时间可以从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但应扣除疫情期间的免责期间。
5、因政策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的免责期限有多久 因为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情形,此时免责期限为自政策限制之日起中止至合理期限届满。该合理期限一般认为以两年为宜。
6、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对于企业房屋的回购而言,可能存在多种交易模式和用途,因此要注意的问题也相对较多,建议当事人在签订相关协议时,认真审查各项条款的内容,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