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企业的什么?
首先,营业外收入是一个会计科目而不是一个税收术语; 其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营业外收入”科目是用来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罚款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等;
最后,在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中,上述这些营业外收入的构成项目都需要进行纳税的调整。其中,因为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所产生的损益属于税法上的“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被没收财物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赔偿损失”项目中,依法税前扣除。 从税务角度看,所谓“营业外收支”其实就是指与企业主营业务的开展无关的款项的收付。
从严格意义来讲,你提到的“营业外收入”应该被称为“营业外支出”; 只是由于过去的会计制度将相关的收入确认在了“营业外收入”科目中,所以形成了现在的名称。 作为企业,应该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经济业务的处理;而作为税务部门,其实很多时候并不关注企业具体的业务内容,而是通过检查相关账户的余额来验证企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只要你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你所说的“营业外收入”是符合会计制度的合理入账依据,并且已经按照规定履行了纳税义务(如果涉及的话),那么税务部门就没有理由对你的说法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