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使用的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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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消费信用贷款”、“个人信用贷款”,不少消费者都不是很了解,甚至没听说过。不过,如果改为“分期付款”、“按揭”,相信每个人就很熟悉了。

“消费信用贷款”、“个人信用贷款”其实就是银行根据还款能力办理的有利息的贷款业务。

银行信用卡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消费信贷业务是我国推行住房医疗、教育、消费信贷改革的一个引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解决百姓“买不起、住不起、读不起”的难题,提高民生的一个战略举措。

个人消费信贷可以购买的大宗物品或有价证券,如在银行抵押贷款购房,抵押贷款购车,抵押贷款购买黄金或有价证券,用于家庭家电购置,教育存款,旅游支出等个人合理用途。

至于贷款的期限,根据个人的收入水平,有不同的期限。一般分为1年、3年、5年三种;金额大小方面,一般最高额度为20万元;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按日计息,按月结息,分期付息的,按结息期规定利率计收复利;贷款发放方式为柜台放款和委托支付,并由担保机构担保。

在委托支付时,委托支付限额最高为20万元,且不得超过个人循环额度。被委托人应为经贷款银行批准开通自助贷款功能的客户。未开通自助贷款功能的客户,贷款银行应将贷款资金转入其在贷款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对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还应在贷款银行开立相应的抵押物扣除金额帐户。

近年来,住房,汽车已经成为百姓消费的两大件,所以购房、购车贷款成为个人消费贷款的主要组成部分,所占比例在50%以上。

如果个人需要贷款,但又缺少物品作抵押,银行提供另一种服务——担保贷款。所谓抵(质)押担保是指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贷款。

贷款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效身份证件,且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遵纪守法,信誉良好,贷款银行认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担保人:指有经济收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一定的担保技能和贷款银行认可的合法人士,能为贷款人的贷款提供保证,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贷款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贷款银行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将抵押物或质押物折价、拍卖、变卖,或以抵押物、质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

另外,如果无实物或无形资产抵押,有稳定的收入,无不良记录,有担保能力人可做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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