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有贷款合同吗?
个人住房及商业用房贷款合同是为规范我行个人住房及商业用房贷款业务操作而制定的。分为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合同,文本名称均为《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不同的仅是首页首段中填写的房屋性质选择项。住房贷款担保方式项有抵押方式和抵押加阶段性保证的选项;商业用房贷款只有抵押担保方式一种。
个人住房及商业用房借款合同由借款人、保证人(如有)作为甲方,我行作为乙方签订。借款人可以为1人或2人,保证人可以为1人或2人,上述人员均须在我行合同签字中心当面签字,具体规定如下:
1、借款人必须共同到场签字。
2、采用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担保方式发放的贷款,借款人购房所购房屋的开发商应为保证人,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根据开发商约定签名,不可由借款人或其它人员代替。
3、其他担保形式发放的贷款,甲方须共同到场并共同签字。
签字中心柜台人员将打印好的贷款合同、公证书(如有)交借款人、保证人(如有)在合同签字栏和公证书回执上当面签字。柜员审核无误后,在合同首页右上角加盖已审核章(由分行自行设计),并在各页边上加盖骑缝章(同为分行自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