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个人发放贷款吗?
银行不可能和企业一样直接向个人发放贷款。个人申请贷款,必须以按揭购房、购买汽车、旅游、教育、用于装修等为理由,这种贷款叫消费贷款,这是国家鼓励发展的贷款品种。因为个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助学贷款和一般性的个人消费贷款,有利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发展,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也有“冲抵”作用。
从20世纪80年代起,国家就批准外国银行的分支机构可以在中国境内经营外汇业务的个人贷款,并要求国有商业银行给予协助。如为外资银行寻找客户和进行代扣、代收利息和本金等。1988年住房制度改革启动后,一些城市的住房委员会和住房储蓄银行等机构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随着住房、汽车和教育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1997年下半年以来,个人消费信贷得到了较快发展。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都开办了个人贷款业务,并在机构设置、管理办法和金融产品开发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