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存量资产?
存量资产即已经购置的各项资产。政府收支科目中,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各种资金购置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以及购入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为“购建设设”,“购建设设”科目下设以下明细科目: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其对应的“存量资产”则为房屋建筑物、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大型修缮、信息网络等。根据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确定的固定资产范围包括: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单价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存量资产管理作为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决定》中,主要从存量资产的统筹和调剂使用提出管理要求。强调要“创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式,优化在用资产管理,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筹使用”。就行政事业单位的存量资产,提出“优化在用资产管理”(即对在用的资产管理进行优化),“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即在优化管理的基础上,规范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程序),“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筹使用”(在规范管理基础上,实现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的统筹使用)。明确“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逐步建立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等国有资产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的调剂和共享共用机制”。《决定》提出的这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要求,为建立资产管理长效机制指明了改革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