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长期资产是什么?
预付长期资产款项是指企业购建固定资产、实施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研究、开发工作等,按照购建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的上述款项的期限较长,涉及的金额较大,因此,企业应设置“预付长期 款项”科目进行核算。
“预付长期款项”科目核算的内容主要有:企业购建固定资产、实施在建工程,按照购建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无形资产研究、开发工作预付的款项等。该科目的借方登记预付的长期资产的款项,贷方登记按合同规定收到所购建的长期资产冲销的预付款项,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尚未收到商品或劳务的长期款项。企业应按合同逐笔核算,明细科目名称可与“长期应收款”的明细科目保持一致。
预付长期款项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企业尚未购入长期资产的预付长期款项。如果记入到贷方(余额在贷方),则表示企业超过合同价款收到对方退回的预付款项,此时可以随时变现。
如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的“预付长期款项”明细账中有余额在借方,通常表明预收款项已经收回,但长期的购置或开发活动尚未结束,因此,应在“预付长期款项”项目中列示;如果“预付长期款项”明细账中有余额在贷方,通常表明超出了合同价款而从对方取得的退货,可以随时变现,因此,应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预付长期款项应根据“预付长期款项”总账科目余额,减去“预付长期款项”各明细科目余额中在一年内到期部分后的金额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