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哪些科目?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定义,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研究和确定适合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折旧方法,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经董事会批准报请有关各方备案后变更。
例如:房屋、电子设备、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器具、家具等。
企业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其性质和用途自行制定适合于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目录,但目录中固定资产的范围和标准是统一的。新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具体内容不再作统一规定。
设置的会计科目主要是为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和折旧等情况而设置的。
企业应设置“固定资产”总账科目、“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在建工程”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