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出款项如何入账?
一、会计处理 1.借款(有借据) 借:其他应收款—XX单位(个人)贷:银行存款2.还款(有还借据)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二、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扣除。 依据该条款及税收相关规定,企业支付给第三方理财公司的利息,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在所得税前进行税前扣除;但如果所支付的利息超过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相关标准的,则超过部分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而应当做纳税调增处理。
新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除金融保险业外,企业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三项经费的税前扣除标准不得低于工资薪金总额的14%。 公司支付的理财收益,若属于上述规定的职工薪酬性质的,可以作为以上三项费用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了;若是属于股东个人因资金周转困难而向公司借入资金的利息,则不能作为职工的薪酬列支,而应当计入企业财务费用,税前列支。另外,对于从关联方(包括独立核算的单位)取得的借款或支付的利息,还需要按照有关税收法规的规定缴纳相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