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n属于企业债吗?
从广义上来说的话,PPN是企业融资的一种工具;从狭义上来说的话,PPN是银行将信贷资产出售给投资人的一种形式。 这里说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就是广义意义上的,没有特指企业(债务人)或者银行(债权人),而是说在金融领域中,有借贷关系产生(比如借钱、贷款)的双方,都可以叫做债权人和债务人。 而这里的“资金”就指的是狭义的,特指货币的资金,也就是只包含现金以及以现金等价物的资产。 所以,根据上述定义,我们可以重新表述这个问题: PPN是否属于企业(债务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 从理论上来说,这属于一个非此即彼的回答。但实际情况可能更加复杂一些。因为如果从广义的“企业”概念出发来理解这个提问的话,那么答案就是肯定的——只要企业以信贷资产作为还款来源,向投资者发行融资工具,就可以说是企业(债务人)发行了债务融资工具。 但这里的“企业”却不是狭义的企业概念,而是包括企业在内的所有具有信贷需求的市场参与者,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可以说所有的债券都属于企业债,但是企业债却不一定能称之为债券。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除了传统的商业银行和企业(债务人)以外,其他市场参与主体——包括非银金融机构、企业集团、地方政府等,也可以通过借入信贷资金的方式(即以未来现金流为还款来源),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也就是说,除传统企业外,其他的负债方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变成债权方,从而将本机构的负债转换为投资。这种情况下,相当于本机构通过信用风险换取流动性,并以此获得利息收入。只不过对于这类客户来说,其负债的利率一般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