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合伙企业有哪些?
合伙形式有很多种,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划分成不同的类别,比如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责任形式不同,可以分为完全责任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和特殊合伙企业;按照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间可分为临时合伙企业和永久合伙企业等。但最常见的是按合伙主体分为国际合伙企业和国内合伙企业。 所谓国际合伙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为了共同的经济目的而组成的共同体,它无需在成立时进行登记,其法律形式可灵活选择,只要合同条款得到遵守并符合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即可。它是一种较为灵活的法律形式。
我国《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都允许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且分别以“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法律形式。但是,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只能有有限责任公司一种法律形式,而内资企业则允许采用包括有限合伙企业在内的多种法律形式。所以,一般情况是,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都是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而外商独资企业则都是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