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包括几种方式?
1、吸收合并 又称“兼并”,是较普遍的一种合并形式,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组成一个新的公司,解散原公司,新设立的公司承继原公司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吸收合并多用于行业内处于相对垄断地位,经营状况良好,但资金不足的企业;而将资不抵债或其他原因导致难以存续的企业“的吸收合并”,实际上就是将其全部资产出售给一个或多个买方,并按合同的规定给付报酬的行为。
2、创立合并 是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独立的公司,创建一个新的公司从而实现合并的目的。 这种合并形式主要是由于生产经营的协同效应而产生的(比如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通过创立合并,可以实现生产要素的有效结合,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3、控股合并 由一方获得另一方的控制权,进而取得对被收购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和决策权的合并方式。采取控股合并不是因为目标企业在资产、财务方面出现困难,而是出于战略考虑——通过投资或收购具有发展潜力或潜力较高的企业,达到扩张的目的和增加投资收益。
4、资产重组 企业利用市场化机制,依法转让部分资产,使资本结构更加合理,以优化资源配置为目的的合并形式。它既可以是整体资产的转移,如整厂、整公司的转让,也可以是资产的整体置换,即不同企业之间的资产置换。 除了上述四种外,还包括分割合并、合并型收购以及跨国购并等特殊的合并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