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企业征收哪些税?
1、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税率为13%;应税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交付或办理退税之日起的次日。 需要注意的是,风力发电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在确定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时,需要将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退还到主营业务收入中。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2〕190号)第三条的规定,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公式如下: 城建税=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税额×3%;
3、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地方教育发展基金制度的通知》(财预字[1995]第261号)的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统一按营业税的5%计征,由税务部门直接向工商企业征税,专项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 所以,风电企业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算方法与教育费附加相同,计算方法为: 教育费附加=应纳税所得额×5%;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税所得额×5%。
4、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从事生产的企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额,税率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0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职工薪酬,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