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金融类企业?
金融行业(financial industry)是指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行业,它包括以货币借贷和货币投融资为核心的各类金融机构,以及提供与金融有关的金融服务和企业。 广义上讲,金融业包括一切与资本相关的产业,这些产业的经营活动都是以货币为主要载体、以利润为目标、以资金融通为核心内容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几乎所有的行业都可以归属在金融业的范畴里。但是,如果从行业的管理角度考虑问题,则应该把金融业限制在以金融监管为重要特征的范围内。一般把以金融监管为主要功能的国家机构作为分业管理的边界,即所有的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都属于金融业,而所有其他不以金融监管为主要功能的行业均被排除在金融业之外。 中国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所以一般也把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称作“金融企业”或“金融机构”。
不过,现在有一些企业也在从事融资的业务,如房地产企业的融资业务,但这些业务不是这些企业的主营业务,因此这些企业不能被称为“金融机构”。当然,这些企业可以从事一些诸如贷款发放、债务融资、资产证券化等银行信贷业务或是资产管理、理财顾问等其他相关的金融业务,但这不是指它们本身是金融机构。 严格说,只有获得金融监管部门认可并获得相应牌照的企业才能称得上是“金融机构”,否则只能称为“非金融企业”或“非金融机构”。例如,目前在我国境内开展外币贷款业务的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的银行、基金公司和期货公司等都被认定为金融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或是中外合资企业也被视为“金融机构”。因为这些企业属于我国的税收居民纳税人,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其工作人员也享有就业、失业等相关政策规定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