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的存货指什么?
1. 工程物资,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低值易耗品等;
2. 在施工过程中的成品及在产品,如油漆、涂料、电线等设备半成品;
3. 工程物资备品,包括备用的各种材料、构件、设备零件等;
4. 已完成未竣工决算的工程,应单独设置“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竣工后转为固定资产。 “库存材料”和“周转材料”项目,反映企业各种物料在库(在途)的实地盘存数量;“工程物资”项目,反映企业为施工生产准备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包装物”项目,反映企业各种包装物的实际储备量及其成本;“低值易耗品”项目,反映企业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实物流转情况以及原值和期末余额;“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企业各项资产建设项目的实际支出,包含前期费用(如可行性研究费)和后续支出(如采购设备、购买材料和支付施工人员工资等费用)。
存货的成本计价方法有:按实际成本计价(即进价法);按计划成本计价;按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计提盈余公积;按市场价格计价; etc 至于选择哪种方式作为该项资产的原始入账依据,取决于所采用的会计制度。对于存货,一般实行的是实际成本制,所以会按实际的买价作为其初始入账价值。但一些情况也会使其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不同,从而导致这两个概念的差额成为账面上的一个浮亏或者浮盈。这种差异一般是相对于之前已经完工并销售结算的存货而言的。这些已销资产原先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在结转时,由于可能涉及税金等问题,其收入未必能够取得与之相匹配的发票(尤其是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因此结转的金额可能是按售价计价的,这样就会形成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这种情况就可能导致该账户出现贷方余额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