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可以当企业股东吗?
理论上讲,老师是合法的公民身份,拥有完整的权利和义务。教师作为自然人,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除不能作为发行股票公司的发起人)。 但是,由于教师的职业特点和要求,使教师成为公司股东后可能面对一些特殊的问题和不便。建议教师在成为公司股东时充分考虑到下列问题的存在: 1、是否会影响教师的本职工作 由于工商注册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教师在公司成立之前就可以将有关材料准备齐全。这样既可以避免公司成立时的临时抱佛脚,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出现因为学校或教育部门的调查而导致公司无法正常开业的情况。
2、资金方面的问题 如果教师个人设立公司,一般不需要太多的启动资金;但如果投资比较大,则可以考虑寻求合作伙伴共同成立公司。如果教师欲担任某已经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尽量先了解该公司是否具有相应的资金实力。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财务顾问机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另外还需要注意,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5条的规定,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时候,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是不可以的,必须提交经会计事务所审核过的该期的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
3、法律问题 首先应该明确公司制与企业制的区别。一般来说,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形式,其优势在于实现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但是,并非所有的行业都适宜用公司这种组织形式。比如从事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的单位就不宜采用公司制形式。其次,要了解公司与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以及其他企业组织形式的区别,以免陷入不必要的麻烦之中。还要懂得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区别,尤其是那些经营范围、消费群体甚至企业名称中带有“集团”字样的大公司,往往容易让人混淆。最后,还应注意与学校的职责划分,以免承担其职责外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