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基金需要牌照吗?
谢邀,简单说下吧 公募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公募基金和证券投资基金)属于金融机构,根据我国现有金融法律制度,所有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均需取得相应的金融业务牌照,并受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 但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目前虽然《证券法》等明确将私募基金纳入“金融资产”范畴,但直至目前,国务院以及各监管机构并未就私募基金的统一监管出台过具体规定或办法。
因此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由于对私募基金尚没有任何一个明确的法律定义或解释性文件,所以并不能直接依据现有的法律认定所有的私募基金都需取得金融牌照。也就是说,在现行体制下,并不是所有的私募基金都必须要取得牌照的。 从实际情况看,大部分私募投资基金实际上都处于非公开募集股权基金(FOF)的状态,其通过投资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或其他股权投资基金,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由于上述类型资金大多由高净值个人或资产管理机构进行运作,本身也具有金融属性,为了防范风险,保障投资人权益,通常也会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
但是,如果投资者是信托公司,则不论受托的资金是否用于贷款,还是用于投资,都应当属于金融业务,经营这类业务就必须要有金融牌照。 如果投资者是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即使投资的标的为非上市企业,但由于这些企业属于金融同业客户(因为银行也有企业客户和业务,此处为表述方便而把银行的投资对象统称为“企业客户"),且所投资金数额较大,则该业务也应属于金融业务,开展这种业务也必须要有金融牌照。 当然,若投资者是保险机构,则无论所投项目是否出于金融目标,均属于保险机构开展的保险业务,无须申请金融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