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天传媒招人吗?
刚被华天裁员,来答题。16年入职,前端工程师,入职前双方聊的很好,各种福利和期望都谈过了,并且也符合我的预期。 结果17年底,因为一些原因(工作不愉快),提了离职申请。公司领导同意并签字,同时答应我18年3月份正式办理离职手续。(重点,一定要看好这些细节!!!)
18年2月,突然收到领导通知让我尽快回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因为年后要安排人员进项目组所以我需要赶紧把当前项目收尾以及后续衔接做好准备。 我回到公司后,被告知由于公司资金流问题,需要减少人力成本,所以我的离职流程暂时搁浅,同时还要看新项目的情况再决定是否辞退还是补偿。(这里我表示理解) 但是,公司并没有放弃对我进行降薪处理,从18年2月开始,工资由14000元降低至5000元,且没有变更劳动合同的任何条款。(重点,一定要保留好降薪的证据!!!)
18年3月底,我通过劳动仲裁,拿到了退还保证金1万元,以及补发2月工资9000元的裁决书。但是,公司仍然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 18年6月初,接到法院传票,公司起诉我和用人单位,要求我返还多领的工资和退费。(公司以欺诈为由,主张我隐瞒真实情况,虚报工作经历骗取录用,并要求赔偿损失。)
18年6月底,庭审完结,法官当庭裁定驳回原告全部诉求。(法官认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管理职责,应承担劳动者的入职审核义务;同时,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决定发放工资的额度,但无权因经济困难就减发已经正常发放的劳动报酬。)
18年7月初,收到法院判决书。 18年8月初,拿到调解书。 (此时距离我被辞退已有一年之久)
18年10月初,找到新工作。 (在这里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因为公司拖欠工资,我一边讨要工资,一边找工作,非常辛苦。) 然后,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请求撤销原判决/裁定及调解书。
19年3月底,收到再审裁定,驳回了我的再审申请。
19年4月中旬,申请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支付令因其申请前提为不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故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采用;并且申请时效仅为三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19年6月底,收到法院判决,支持了我的所有诉求。 19年7月底,拿到经济补偿金。(拖延一年多之后,在我多次催要的情况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