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转让是什么意思?
从定义上来讲,不良资产是指金融企业没有按时收取的、或收不回来的融资款项;而逾期贷款,则是指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依法偿还金融机构到期贷款本金和利息 首先必须明确一点,银行是不会对自己造成的损失负责的,根据合同法和商业银行法等法律中规定,银行只对自已经过审查、审批等程序发放的贷款承担有限责任。所以,在债务人是企业的情况下,银行只能以企业的抵押物、质押物来弥补自己的损失,企业法人个人及其家庭财产是不受影响的。
当然,如果债务人是个人,并且有足够的还款能力但却不归还银行的贷款,那么银行就可以对其房产、汽车等进行查封和拍卖,所得价款用于还贷。但是,如果是以个人的名义向银行贷款并且用于非生产经营的,比如用来买车、买房等消费行为,那么即使银行催收效果不佳,债务人也无力偿还贷款,银行也无计可施,这笔钱就只能作为不良资产处理了。
其实,所谓的“坏账”、“不良资产”都是金融行业中常用的术语,只是含义不完全相同而已。就是债务人缺乏足够的还款能力或者没有意愿偿还不当数额的资金,无论是出于司法制裁还是协商解决,最终银行只能收回极少乃至一部分资金,其余的就作为不良资产处理了。 如果债务人是一般企业,银行可以通过法院裁定冻结、划扣债务人的存款,甚至要求变卖债务人的固定资产(如厂房、机器设备等)以抵偿欠款。但如果债务人是个体工商户或是个人,就完全没办法通过上述措施追讨欠款了。对此,《商业银行法》第五十条明文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营业务。也就是说,除非经银监会特殊批准,银行是不能直接进行证券投资的,自然也就不能作为原告起诉借款人及担保人,主张实现自身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