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贷款全部资本化吗?
项目的贷款,要看具体的情况来定是否全部进行资本化处理。一般情况,对于固定资产项目(如厂房、设备等)的贷款,都要作为资本化处理。对流动资产项目的贷款,要作为费用化处理。但对某些特殊的流动资产,比如商品存货,它可能伴随有销售收入的发生,因此需要按收入与成本配比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以营业收入为基数的15%-20%计入当期损益(经营成本),其余部分则作为资本金处理;而对于低值的易耗品等,由于其单价低、价值变动大,且直接计入成本不影响利润总额,因此一律计入资本金。 同时,企业应结合负债期限结构的特点和预计现金流量情况,合理估计每一期的还款金额,然后计算出每期偿还债务本金的实际数额,将上述实际偿还的利息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即可得出资本化的利息额。
总之,如果企业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借款是为了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的,而且借款利息的支付也符合规定的,那么这些费用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否则就不能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