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贷款资金支付利息吗?
用贷款的资金来支付利息,这种方式在融资上叫做以贷还贷,也是企业借款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之一。 那么,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呢?
1、前一次贷款到期后,由于经营状况得不到改善,又没有足够的现金流偿还本息,于是只好办理续贷或者展期手续,继续使用资金。而有些金融机构为了规避风险,会在合同中加入一些条款,要求企业对债务的归还提供新的担保或增加抵押,甚至改变还款的来源(比如将企业的销售收入归集至该行指定的账户)作为企业资金流转不畅的一个信号,以贷还贷也就成为了一种无奈的选择。
2、某些金融机构以贷放贷。即企业通过一家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然后转手借给另一家金融机构,中间收取一定的费用。这种以贷放贷的行为属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国家早已明令禁止。而且这种模式下的贷款,本质是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企业间借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发生纠纷,银行只能认栽。
3、有些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够准确,使得企业的实际资金流量与账面上反映的金额不符,因此用贷款的资金去支付原本应该由自有资金承担的利息,使自己的财务报表显得更加“合理”。
4、有些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信息不准确,导致企业的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不符,为了补充企业的流动资金,从其他应付款中支出与公司注册资金等值的钱款用于支付生产经营中所需要的费用,然后以贷还贷。其实这种做法既提高了公司负债率又占用了银行贷款资源,对于企业来说百害而无一利。 如果真的遇到了以上四种情况的一种或者多种时,建议立即调整公司的财务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流程,避免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