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资产债券化是什么?
信托资产债券化有二种含义:一是将信托资产转换成债券;二是将信托资产债券投入流通市场。具体地说,就是信托机构利用自己所聚集的长期的、稳定的信托资产,购置具有较好盈利能力和偿付能力的工商企业和公共企业的债券(包括外埠债券),以及由金融机构和政府机构所发行的债券,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和根据信托合同、委托合同的要求及受托方向、委托方的意愿,将信托资产和委托资产转换成债券。对于前者,是将外单位的债券购进,纳入自身的信托(、委托)资产,并投入信托业务中,从而成为本机构的信托(委托)资产,形成在债券上的投入,成为债券持有者,对于被购置债券的单位来说,则成为信托机构的债务人;对于后者,是将本机构的信托(委托)资产进行证券转换,形成本机构自己的债券。这种债券,只能在本部门内部,作为本系统的职工离、退休养老等社会保险基金或专项基金,不能投入社会流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