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小微企业众多?
2014年5月,国务院发布《中小企业促进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形式对中小企业的含义进行了界定,即,“中小企业是指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类企业”,并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中小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金融服务”;2017年10月,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着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加快培育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中小融资担保机构……,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和供应链金融”。
实际上,早在2003年,原国家经贸委就提出了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设想;到2005年,原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意见》指出,“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将其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大政策措施抓紧抓好” 。可见,国家对中小企业的关注,不仅体现在《中小企业促进法》这一专门法律的制定上,还体现在许多涉及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其他法律法规的制订中。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中小企业作为一个庞大的群体,其内部也是鱼龙混杂、差别极大的。比如,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标准(即,以从业人员数划分,将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微),我国境内注册的各类法人所有制企业共98.96万户(2016年底的数据),其中,大型企业有20.54万户,占20.6%,中型企业有30.92万户,占31%,中小微企业则共有47.47万户,占47.4%。从就业人数看,小型企业最多,有34.66万人,占全部企业的34.8%,其次为微型企业,有21.85万人,占21.9%,再次是中型企业,有14.81万人,占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