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次房改哪年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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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房改后,房价暴涨10倍 当年,我国城镇住房实行的是实物分配制度,这种制度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和房地产行业的蓬勃发展,实物分房的弊端逐渐凸显出来:首先,它在资源配置方面效率低下;其次,它导致了商品房市场的供求失衡,使房屋建设规模远远超过了市场需求,由此引发了房价的暴涨。 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1998年下半年以后,各地房价开始大幅上涨。到2003年,全国平均房价已经由1997年的每平方米654元涨至2912元。而这一轮房价的大幅攀升不过短短几年时间。

面对不断上涨的房价,国家先后实施了两次宏观调控政策,但是效果都不明显。关于住房体制改革的话题再次被提起。 2011年1月,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制度改革若干意见》,提出改革土地招生配置方式,推行“点状供地”。所谓“点状供地”是指对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采取“限地价、竞配建”的方式出让,限制土地成交后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

同时,《意见》还明确提到要“推进住房建设和供应制度建设”,这意味着继上海和重庆之后,全国第三个个人自住型商品住房试点城市即将到来。 2011年4月份,深圳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的通知》(深府〔2011〕110号),就加强房地产项目建设成本监管及规范预售行为作出明确规定。按照文件规定,新开工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必须达到项目用地总价的7%以上,其中,基础施工费用不得低于项目总造价的15%。

另外,对于精装修交楼的项目,住宅室内装修部分的费用不得低于2000元/平方米。 随着相关政策落地,开发商不得不增加开发成本,使得房价有所回升。据相关统计数据表明,从2011年开始,深圳的新建普通住宅的价格指数呈现出稳步上升的趋势。到2015年底,新房价格已经超过2011年初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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