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怎么选出?
美国国会议员(U.S. Representative)直接选举产生,每个州分给国会两个参议院席位和一个众议院议席。
参议员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1/3;众议员任期2年,全部改选。 例如,加利福尼亚州共有5个参议院名额,按照比例代表制(Californian’s for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该州选民可以直接选举两位众议员和三位参议员。由于一个党派在参议院不可能绝对多数,因此虽然选民选择的是代表民主党的两位参议员,但最终该党只能得到一席;而另一位共和党提出的参议员候选人得票较多,于是该党获得一席。这样,最终参加联邦参议院投票的选民所代表的实际上是他们所选择的两名参议员候选人的意见,而不是对他们所代表党派的绝对忠诚。
又如,缅因州有两个参议院名额,按比例代表制,该州选民可以分别选举两位众议员和一位参议员。如果民主党提出的两党候选人均获胜,那么该党将在参议院中占有一席;反之,共和党就在参议院中占有一席。这种制度保证了每一个州的投票者可以决定该州在联邦政府中所代表的人数,同时又通过相对充足的竞选经费保障了每一议员职位的胜利者都是当地最出名的政治人物。
但是,这种保证“一人一票”的选举制度并不是完全平等、民主的。因为每个选民所投的一票实际上代表了其选择的若干候选人的综合观点,并非是对某个政党或派系的忠诚。而且,这种制度让每个选民在考虑自己对某一选举事项的看法时,也要同时考虑到自己的投票可能影响的其他人事安排。也就是说,在这种制度下,选民们的“决策”并非像以前想象的那样是简单的个体行为(individual action),而是受其他选民行为的间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