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补缴后可以贷款吗?

邴玉萍邴玉萍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Q:我因为辞职,有段时间没有交公积金,后来补缴了,我想知道现在还可以贷款吗?

A:如果连续欠交3个月以后,补缴时必须同时提供由单位经办人签字并加盖了公章的《代扣个人所得税专项资金申请表》,否则,中心不能为其办理补缴手续。即使您将来又继续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但中心将按您个人欠缴的处理。也就是说,在您没有提供《代扣个人所得税专项资金申请表》时,中心将按您个人欠缴处理,不为您办理补缴手续。一旦中心为您的个人账户办理补缴手续后,您的个人账户将恢复正常状态,可以继续算作连续缴存。

关于南京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的说明:

1.对于离婚人士,其婚姻关系自动瓦解,其家庭人数按照2人计算,同时需要提供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生效的裁决书、判决书、调解书(以下统称离婚材料)。

2.对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其入学前户口在本市的,能够提供在沪就业报到证或聘用证的,可按本市普通职工贷款条件办理贷款;毕业后户口迁回本市的,也应按照本市普通职工贷款条件办理贷款,待其就业或就业地发生变化后,再调整为参照异地贷款或外省市住房补贴政策规定办理。对于毕业后未找到工作单位,或者毕业后具有本市户籍但未落户,但个人资金符合本市住房借贷条件的,可按本市普通职工贷款条件办理贷款,享受本市职工同等待遇。

3.对于退休人;军人

4.对于出境定居的;5.已列入失信黑名单的;6.因存在债务纠纷,银行账目受到冻结的;7.处于征信处罚期内的,以及其它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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