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观是什么?
资产负债观,是指在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及折旧的计提上,应以保持企业现实生产能力为目的。在持续经营前提下,使固定资产始终处于随时可以出售、变现或用于偿债的状态。
在物价变动不大、币值稳定的条件下,按照传统会计的观念,企业维持现实生产能力只需在实物方面保持固定资产的原有数量和质量即可。当持续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经济现象时,情况起了变化:如果仍按取得固定资产的原价计提折旧,折旧费不足以购买同等数量和质量的同类资产,则固定资产原有的生产能力就会受到损害,导致企业现实生产力的萎缩。按照经济原则,应按当期物价变动后的资产重置价值计提折旧,以保持企业生产能力。由于固定资产是企业现实生产能力的载体,保持了固定资产量的实际不变,就保持了生产能力及企业对外清偿债务能力的实际不变。
按资产负债观要求,对因物价变动而使得企业现有购置成本与原购置成本之间的差额部分,应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按所估计的物价变动率调整相关折旧费用;同时,相应地调整因物价变动而使得相关负债购建成本与原购建成本之间的差额,调整企业利润,使企业实际清偿能力不致于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