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股份怎么办理?
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程序及申请流程:
一、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前,公司应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清算,清理公司财产,清缴公司所欠税款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二、公司申请注销须经集团(股份企业总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三、纳税人申报注销税务登记时,应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四、以下资料在申请办理注销时应报送当地税务部门。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2、清算报告;
3、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被吸收合并的纳税人还应报送企业合并的批准文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由企业或清算机构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6、清算期间经营收入、所得或收益及分配报告。
7、发票的领购簿及空白发票;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和证件。
9、被吸收合并的纳税人在办理注销时,还应提供其企业所得税处理报告。
10、如有违章处罚、未缴税款等情况,应按规定缴清后,方可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五、股份企业分公司注销办理程序
股份企业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股份企业总部董事会决议,被吸收合并的纳税人应还应提交合并的批准文件,并分别按上述程序中所列条件及资料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六、纳税人缴销《税务登记证》的程序按《关于统一更换全区国、地税通用税务登记证和建立档案管理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国税发[2002]74号)及《关于完善档案管理、防伪税控及IC卡发行系统数据的补充通知》(宁国税发[2002]75号)的有关规定办理。如有其他问题可与纳税人在主管税务分局联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