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股份什么时候送股?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0,597万元,按2016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8,059万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2016年末总股本238,760.76万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5,504万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235,948万元转入下一年度。本次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本次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本次分配预案确定的考虑因素
(1)本次分配预案是基于2016年度的公司盈利情况以及公司对于地产及商业两大主营业务的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房地产行业受国家调控政策影响较大,土地成本及建安成本上涨,商业物业培育期较长,公司需要留存合理利润以支持两大主营业务的后续持续、健康发展。
(2)在持续、稳健推进两大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为回报全体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成果,使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公司决定实施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3)公司为实现两大主营业务发展目标,需要保持一定的有息负债水平,公司需要合理使用留存利润偿还有息负债,降低有息负债水平。
(二)本次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匹配情况
房地产行业周期较长,土地与建安成本上涨,商业物业培育期较长,以上种种影响将增加公司的资金需求和财务成本,增加未来业绩的不稳定性,公司需要留存合理、充足的未分配利润以支持主营业务的后续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在上述前提下,计划实施本次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表现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