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厢算什么固定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某项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预计数量。预计,是指以当时的情况为依据,对某项资产能够生产产品、提供劳务或者仍可使用的最长期间所作出的合理估计。
因此,若企业持有的厢式车用于出租或在生产商品、提供劳务、经营管理过程中使用,并且满足“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特征,则应按企业的会计政策按照“固定资产”进行核算;若企业持有的厢式车不符合上述固定资产的定义与特征,则应按企业的会计政策按照“存货”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