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企业可以债转股吗?
从法律角度说,是可以的 《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并没有禁止股东以债权投资的方式入股上市公司,也没有限制上市公司以债券转换为股份的形式进行融资。以债转股方式实现企业融资在法律上是无可厚非的。 但是!
1、需要明确一点,这里所谓的“债”是指一般公司的债务,而并非指金融企业的贷款。因为银行业有着严格的业务经营范围和业务准入限制,除了放贷,银行其实并没有太多的商业往来。如果你是一个中小企业,想从银行那里借钱用于扩大生产,这属于一般公司之间的借贷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当债权人(银行)和债务人(你)之间实际发生的并不是借款行为而是存款行为时,你就变成商业银行的储户了,银监会管得着的。所以,银行当然不愿意做这种自砸招牌的事情——把储户的存款借给别人去投资,除非……你的账户里实际上根本没有钱,或者说这些钱是你虚构出来的。
2、其次,这里的“股”指的是上市公司的股票,只有依法发行了股份的公司才有股票这一概念,而没有上市的股份公司实际上是没有股份的,其所有权只能表现为债权。那么,一个连股票都没有的人想获得股份显然是不可能的。 但如果这个公司通过合法程序将其资产转让给你(或你指定的第三方),而你又以债权的方式支付相应对价并完成了交付,法律上也是允许的。不过这样操作的后果就是公司的财产权发生了变动,从原来的股东手里转移到新的股东(你)名下。但是,公司作为法人,其独立的人格和股东的独立人格依然存在。以这种方式加入上市公司的你,并不因此享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3、最重要的是,采用债转股的方式实现融资还需要受到一定的条件约束。比如这家公司是否已经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否则,债主们也不会这么老实让你把欠他的款项当做股份来对待。又比如,你是否已穷尽其他追偿手段仍无法挽回损失?否则,你直接去打官司让债务人偿还欠款不就完了嘛。最后,这家公司是不是真的有能力还钱却有赖账嫌疑?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你真不如直接去打官司让它还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