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做理财合法吗?
首先,根据楼主描述的情况,A公司应该属于有限合伙企业,B个人应该属于普通合伙人(LP),C个人以及CD公司属于有限合伙人(LP) 其次,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国有独资公司、上市公司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LP。 如果A是以上市公司作为LP的话,这个架构就不符合法律规定了;如果A是作为一个国有独资公司的LP的话,虽然不违法但并不够规范。 从结构上来说,A的结构是不合理的。
接着,再说募集资金的问题。 A现在有两个选项:一是解散清算,但是这样的话,LP的出资就必须由GP来承担,而事实上,大多数GP是不会拿自己的钱来做风险投资业务的;二是变更手续,将其中一家有经营牌照的公司退出,然后将资金注入到新的公司里面,进行重新登记备案。 但无论是解散还是变更,势必会导致已设立的基金发生清算或变更事项,而按照基金行业的惯例,通常会在基金清算开始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知监管机构。因此除非监管机构的内部流程走完了,否则是过不了合法这一关的。
第三,关于业务开展的问题。 个人觉得最好的方式是由A去设立一个专门的金融咨询服务机构,由该机构去招募资金的LP,并代为办理相关事宜。这样既符合法规的规定,也可以减轻未来的合规风险。 同时,鉴于目前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政策正在逐步完善中,建议A可以考虑把基金募集的业务放到线上去做,借助第三方支付和基金业协会的备案通道,可能更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并且降低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