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耗能企业怎么划分?
目前,我国对企业的能耗统计制度还不完善、不统一,各地方、各行业和企业自身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我国现行的能源统计制度主要针对的是工业行业(包括采矿业和制造业),以2012年发布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能源计量及测试方法》(GB/T 25893-2010)为参考依据,将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所消耗的能量分为五大类:电能、燃料发热量、蒸汽、水能和冷却水,并分别对应着相应的计量指标,对企业平均能耗水平进行核算。 对于建材行业来说,由于原料来源广泛,不同原料的含碳量等有差别,给准确计算全厂的能源消费量和碳排放量和带来一定困难,需要进一步研究分析。 目前,国内尚未出台针对建筑行业的能耗标准或核算体系。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要求,“十三五”时期,重点用能单位要全部配备能源管理负责人,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完善节能激励政策,加大节能财政奖补资金投入力度等。 在2016年16号公告中,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印发《节能减排税收减免管理办法》指出,国家对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技术装备及产品采取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退税等方式给予税收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得税实行免征、减计收入方式予以支持。
在2017年10月份,国家发改委还发布了《绿色产业融资专项计划》,提出通过发行债券等形式,募集资金用于绿色产业的贷款贴息,以及绿色项目的股权投资,为绿色产业的发展提供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