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属于企业的资产吗?
从会计角度看,企业对外投资的资产范围包括: (一)买入债权性证券和权益性证券(股票),分别计入“其他应收款”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二)通过投资协议约定享有被投资方股东权利的股权投资,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 (三)通过投资协议约定享有被投资方净资产或股份收益权的股权投资,不确认初始投资收益,仅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四)直接向被投资单位投入资本,确认为实收资本或股本溢价,但涉及外币投资的,应当区别情况进行处理。
1.实际收到投资时,按以下公式计算的实际应收金额与收到的金额不一致的,应调整该笔投资的账面金额
实际应收金额=账户已入账金额+应计利息-已实现利息收入+/-其他相关款项 2.被投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亏损在尚未达到短息借款利息支出扣除限额之前,对投资本金产生的冲减金额
(五)以股权方式对外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计入“银行存款”等科目,不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