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菱股份什么时候复牌?
6月28日,证监会网站公布了对“ST 索菱”及相关当事人的调查通知书,因ST索菱相关当事人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依法对ST索菱及其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等作出立案调查决定。
7月13日晚,*ST索菱披露了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终结。 经查明,*ST索菱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是*ST索菱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股东赵非的股份质押情况;二是*ST索菱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朱开军的债务逾期情况以及相关的偿债方案;三是*ST索菱未按规定披露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四是*ST索菱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且未在相关规定期限内改正。 证监会认为,*ST索菱上述行为符合《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十项规定的情形,构成欺诈发行行为。对*ST索菱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和罚款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