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怎么发行基金?
这个分几个层次谈,简单讲就是先定规则,然后大家按规则玩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国家(代表政府)和老百姓(代表民众)之间其实是一种契约关系,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公民缴纳税费,当然这种契约是有条件的,当出现紧急情况时,比如说发生战争或金融危机等,政府有权通过增税或发债的方式从百姓手中获得资金,以应对紧急事件。但这种情况是有限制的,比如美国二战向民众借债,最后形成战后凯恩斯主义主导下的全球财政格局,但美国当时并没有乱花钱,这为后面美国崛起奠定了基础;2008年次贷危机美国再次举债,但这次是由于房地产泡沫破裂导致商业银行呆账不良资产率飙升,流动性枯竭,为了救金融体系而扩债,虽然对经济恢复有作用,但也埋下了今天美元债务陷阱的隐患。
回到问题,财政部要发债券,前提必须是符合预算法的程序,这里涉及到一个三级审核制度,即预算草案要经过人大审议通过,财政部门报送审批,同时报国务院备案,这里面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会导致债券发行的失败,所以你看每次政府发债都是“严格遵循”这些程序来的。
当然,有人会说,我不管那么多程序,我就想买了你的债,作为政府,你总不能让我赔了夫人又折兵吧,确实,如果政府债券最终流拍,那么它只能降低利率,甚至是负利率(相当于政府补贴给买债的人),但这种做法有其局限性,因为过低的利率会导致政府融资成本的上升,增加未来还本付息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