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大病基金支付?
“大病基金”是指为了救助发生较大数额医疗支出患者的特殊医疗费用,而专门设立的医疗保险资金。 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人员,因病情需要住院治疗时,必须使用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医院记帐(住院费用实行即时结算的,医院先记帐,再由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统筹金按规定支付。 但如果病人本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有困难的,可以凭诊断书到社保部门领取临时补助。 各地规定略有不同,大概的情况是这样: 一级医院(城镇职工医保报销85%,城镇居民报销70%);二级医院(职工医保报销80%,城镇居民报销60%);三级医院(职工医保报销75%,城镇居民报销50%)。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医疗费的补助都是有限额的,超出限额的部分要自付。
还有一类特殊的门诊慢性病患者也需要大额医疗费的支持。
慢性病的范围包括:恶性肿瘤(癌症)、尿毒症、肝硬化、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等21种疾病。这类患者在门诊治疗也可享受一定的待遇。但具体金额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