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清算需要哪些资料?
“清算”在基金业里有两个含义,一是指基金运作结束后(如基金到期、赎回、清盘等),对其未了结的业务所进行的账务处理和结算;二是指对已经发生损失或价值的减计的资产进行处理的进程与过程。这里讨论的是前一概念-基金清算。 基金清算是一种法律行为而非单纯的会计行为。它涉及基金的各个参与方即基金管理公司、托管人、投资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监管部门等的利益,其进行必须有法律依据或得到各方认可。我国目前基金市场尚不成熟,很多制度还不完善,对于基金清算的概念、范围、依据等等问题还存在不同的理解。
从国内外实践来看,无论立法多么完善,由于基金行业的复杂性以及利益相关者众多,清算始终是一项复杂的工作。 我们建议,在进行基金清算时,应当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考虑基金行业特点,以维护基金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
(一)明确基金清算的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基金清算的主要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监管办法》(证监会第156号令)、《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3〕49号)等相关规定。
基金清算还应当遵循其他相关规定。例如,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发布的《股票质押回购贷款业务操作指引》的规定,当违约发生时,中登公司作为专门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有权决定终止股东权益的分配程序并启动清算程序,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由违约股东承担。在中登公司宣布启动清算程序后,任何一方不得再行使股东权利或者履行股东义务。
因基金财产及其交易行为属于法定审计的范围,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按照上市公司重大事项披露原则也应将基金清算事宜予以披露。
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及其他有关协议中如有约定条款适用相关条款进行清算;上述文件中若无任何约定,则应参照《基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清算。
(二)确定基金清算的当事人 对于公募基金来说,基金清算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持有人。对于基金管理人而言,应按照《基金法》及相关部门规定及时完成清算报告备案手续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来说,应及时收到并完成相关手续,配合基金管理人开展基金清算工作;而对于基金持有人来说,则应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出的清算信息,注意自己的合法权利。
为防范风险,确保基金清算顺利进行,还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提供咨询服务。
(三)做好基金清算的前期准备工作 基金清算前期准备主要包括制定清算方案、编制清算报表和初步估计清算损失等。
为保证基金的合理估值和正确计价,基金清算的参考基础价为基金份额净值。
(四)具体实施环节
(五)清算工作的后期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