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修基金都有哪些?
1 我国目前对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的主要法律有《保险资金运用的管理办法》(中国保监会令第83号)和《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报告办法》(中国保监会令2010年第79号),从监管体制上来看,主要涉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简称“银监部门”)的监管职责;
2 对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具有金融资产投资功能的保险集团下属从事金融资产投资的子公司而言,影响其开展业务最重要的外部因素包括:宏观政策环境、行业政策和监管规定,这三个方面对金融资产投资的影响各有侧重但密切联系;
3 目前专用于养老保障的基金有四种类型:职业年金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补充养老保险基金。这四种类型的养老金都具有公共属性的特点,在投资管理过程中受到严格监管,具体监管主体为各地劳动保障厅(局)。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叫“房屋养老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共用部位一般指承重墙体、楼板、屋顶、门厅、楼梯间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指电梯、路灯、井盖、小区绿地、非经营性停车场、电子报警系统等。通俗地讲,也就是住宅小区内,凡是自用部位以外的设施设备等,都属于需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才能维修的。
维修资金的使用程序?
1、发生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物业管理企业拟定维修、更新改造方案及费用预(决)算,包括需落实的应急处置工程施工队伍等。
2、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组织应当将需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及费用预算的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3、经业主委员会审定同意,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组织向维修基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的维修资金工程审批流程办理审批手续。
4、施工前,按工程预算的50%申请拨付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工程支出。
5、工程完工后,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组织根据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验收合格后,再向维修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拨付余款。
6、维修基金管理机构审核后,按审批额度、工程施工合同价款将剩余专项维修资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组织(留3%质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