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投资基金如何发行?
产业基金其实是一个比较大的概念,从投资方向上分,可以分为政府引导型和产业经营型;从组织形式上看,可以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这里主要讨论产业经营型的基金,这类基金的募集一般有两种模式: 委托人-受托人模式 即所谓的PPF模式——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的缩写,指政府通过信托协议的方式将资金委托给特定的投资机构进行管理,由该机构充当政府的代理人,以政府代言人的身份进行项目筛选和投资管理。
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是英国,在英格兰银行成立信托投资公司之前,政府资金的投资是通过公司进行的。1965年以后,为了建立一种新的机制来管理政府资产,英国成立了政府投资公司(GIC),作为代理政府部门进行海外直接投资的公共部门实体。目前,GIC已发展为全球最具规模的10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之一,管理的资产总额为874亿美元。 在国内,也有一些政策性的投资基金采用这种模式,比如创业投资基金中的天使基金等。虽然这些基金一般称为“XX天使基金”或“XX创业基金”,但本质上属于私募股权类基金,因为其主要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一些地区也尝试采取这种模式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例如《上海生物医药产业促进条例》中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供支持。不过从目前来看,采用这种模式的产业投资基金并不多,主要是因为此类基金对于专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需要具备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并且对于项目的筛选和管理更需要专业的能力。
合伙人模式 美国的私募市场发展得比较成熟,很多创业企业都是从天使投资人那里获得最初的资本注入。而所谓的天使基金实际上就是一种合伙企业,按照美国的相关法律,任何两个以上的个人就可以组成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所谓天使基金实质上是一些以个人名义组成的投资集团,这些个人通常都是某行业或者某一领域的杰出人士。他们先组建一个合伙企业,然后这个合伙企业再进行投资和运作。
与一般的私募股权基金相比,天使基金规模较小,投资周期短,但所投企业相对数量较多且分布较广,而且重点投资于早期企业,因此风险较大。目前国内也有部分人试图借鉴这种模式来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但是面临的最大问题在于无法找到足够多的具有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人员,以及缺乏完善的法律框架来指导这类基金的设立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