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对外投资是什么?
谢邀,其实这个问题有点泛,我简答一下好了。 所谓的高管对外投资,其实就是指公司的高净值个人(通常是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等)通过购买私募股权的方式对外出资行为。
首先,这种行为属于合法行为;其次,这种行为是受到国家所鼓励的,因为国家现在大力扶持文化产业、高科技产业等等,所以这类高净资产的个人的资金流向这些领域都是得到国家支持的。 但是!请注意,这不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恰恰相反,这是一件利“己”之事。 因为无论是设立投资基金还是进行投资项目,管理成本都是非常巨大的,而一旦运作不好,则可能亏得连底儿掉。 所以在这里面,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人。或者说,取决于这个人对风险的控制能力,对机遇的把握能力以及对于整个操作流程的驾驭水平。 最后,这些项目最终能够成功与否,关键还得看项目本身是否具有可行性。 但考虑到中国目前的创业环境,这个项目由外企高管来实施的话,成功率应该会比较高。毕竟他们有海外经验,而且熟知行业壁垒构建与突破的方法。 以上纯属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高管对外投资是高管人员从本职工作向投资者转变,除了享有相应投资的权利外,同时也应承担投资者相应的投资风险和法律责任。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在职高管对外投资作出明确限制,只是对部分行业有禁止性规定。
首先,高管对外投资属于公司法中规定的高管义务,公司可以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对高管人员对外投资设置限制性条款,如要求报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不得在同类业务公司投资等等,如高管违反限制性条款,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当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高管利用职务便利谋取投资机会或投资信息从事对外投资,如果该投资获利予以公司经营产生损失,该投资利益应归公司所有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关于高管对外投资的禁止和解职。公司可以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约束高管对外投资行为,高管对外投资违反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有权依据上述条款以严重失职损害公司利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予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