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如何认定公募与私募?
“公募”,在中国,就是接受全民的投资;在美国,是向大众公开募集资金,但是是否投资给同一个项目,取决于基金会的决策。而“私募”,在中国的定义是美国定义为私募 = 向少数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不能超过200人),但是否投资给同一个项目,同样取决于基金会的决策。二者最大区别在于是否面向“不特定对象”募资。虽然私募也面向少量特定对象,但特定对象的数额并没有限制。所以严格来讲,私募和公募的区别,不在于是否面向少数人,而在于是否面向不特定多数人。
由于中国目前没有私募的概念,因此很多国内基金被国外定义为私募。比如VC/PE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等,这些在国内都没有面向不特定公众募集,因此属于私募范畴。 而像一些信托产品,因为国内目前只批准了6家金融机构从事资管业务,因而这些金融机构发行的资管计划就被国外认定为是公募产品,不是私募产品。
关于公募与私募的区分,最准确的是看所投项目资金是否来源于不同的投资者,如果是不同投资者,即使是单笔数额很小,也是私募,否则就是公募。 但这种区分方法太粗糙,有很多产品同时具有公募和私募特点,很难单纯归类为公或是私。对此,主要国家都有一些特别安排,以缓解这一矛盾。 中国现在处于金融监管过渡阶段,很多规则都在摸索中,因此出现了很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