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参加股份怎么分红?
股东有分红权,但不一定具有优先认缴出资额的权利(即参加股份)。 《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即可通过。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的需要以及各股东出资的比例等情况调整持股人股利分配的方案。 也就是说,首先要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其次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后才能进行分红。
如果股东想获得较多的分红,也可以同其他股东协商,增加对公司的投资,从而获取更多收益。 当然,股东获取的收益并不是无限增长的,因为公司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当公司的经营出现亏损时,要承担亏损部分,此时可能连本金都会赔掉。所以,当公司亏损时,股东不能要求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