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必须股改吗?
1、股份公司的设立形式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2、“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实质是有限公司到股份制公司的改革,涉及公司组织形态的转变、股东结构和股权比例的调整、公司章程的制定并备案等; 3、根据《证券法》及沪深交易所的规定,申请上市的企业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条件可参考上交所、深交所规定),因此对于拟上市公司来说,进行股份制改造是必可避免的事。 但是,并非所有的有限责任公司都能够顺利过渡到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限责公司应当解散,并在依法清算完毕后办理注销登记: (一)公司因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而解除;
(二)因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
(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所以,如果一家企业想要继续存活,又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就必须进行股份制改造。通过增资、股权转让等方式引入新的股东,实现股东结构和持股比例的合理变化,同时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使其具备上市的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