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贷款有什么?
1、以贷卖贷。
指银行通过个人帐户发放贷款,然后回收帐户,要求贷款人购买一定数额的理财或者保险产品。其表面上看,贷款人有理由认为贷款人获得贷款的前提是购买保险或者理财,但实际上,在贷款人没有任何不良记录的情况下,银行应当发放贷款,而银行拒绝发放贷款通过要求贷款人购买保险或者理财的方式占用贷款人资金,其目的是获取利润。
2、 转嫁风险。
为规避贷款风险,部分银行没有严格审查贷款人的资信状况,而要求贷款提供担保或者第三人提供保证。当贷款到期,借款人无法归还贷款时,银行便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扣除保证金,偿还到期贷款。其后,该保证人再向贷款人追偿,利用追偿权取得收益。
3、贷款搭售。
要求贷款人购买一定数额的保险或者理财产品,才有可能发放贷款。贷款搭售的行为增加了贷款人的成本,限制了贷款人的选择,也有利于银行获得一定的利息收入。
4、 潜息费。
指银行利用贷款优势地位,要求借款人按照其要求的数额和方式支付前贷款期利息。“默示承诺”往往是银行单方面出具对借款人具有约束力的“还款计划”,要求借款人在借款人未明确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按照计划归还本息,提高银行收入的利息。“全额提前银行”实际上是银行以预先扣除利息的方式增加自己的收入,损害了贷款人的权益。
需要贷款的人很多,但是需要记住的是,正规的贷款机构才能有贷款,那些没有贷款资质的,即使能贷下来款,也存在较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