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贷款如何做分录?
在信用证贷款中,贷款人在与借款人达成贷款协议后,按合同约定放款。在货款到期时,如借款人未能履行偿还本息的义务,贷款人有权向对方行使追索权,包括:要求客户偿还全部贷款、利息或其他费用;或要求其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或向保证人或类似第三人追索;或实行抵押权、质权处理担保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担保物所得优先受偿。
企业申请的信用证贷款会计分录:
企业发生的信用证质押贷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收到银行通知信用证到期还款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归还上期本金和利息
借:短期借款
应付利息
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