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要交印发税吗?
贷款合同属于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的暂行条例列举的应纳税凭证,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应当按照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缴纳印花税,按月汇总缴纳。
印花税,是指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而应缴纳的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简称印花税票,下同)的缴纳方式而得名,是国家税收的来源之一。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税务机关对应税凭证,除了可以在凭证的书就时或者书就后贴花外,还有其他形式。1988年8月国务院发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暂行条例》)是目前实施印花税的基本法律依据。
印花税是行为税。国家征税的税目是应税凭证,课税对象是特定法律行为。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这里的在中国境内,是指应税凭证的书立、领受在中国境内。单位、个人,是指国内所有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人员等。应税凭证,是指《暂行条例》列举的合同、凭证、权利许可证照及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只有对《暂行条例》列举凭证的书立、领受才应纳印花税。所谓书立,是指签订(对于合同而言)、制作(对于其他应税凭证而言);所谓领受,是指从有关部门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