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呆滞和呆账一样吗?
呆滞贷款是指逾期(含展期后到期)超过一定期限,一般是在1年以上(含1年)未归还的贷款,或虽然未超过一定期限但生产经营已经停止、项目已经停建的贷款。
银行发放的贷款,按其性质来说,是一种债权,按照国际惯例和我国相应的做法,企业的债务应当清偿。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种种原因,并不可能将企业所欠的债务全部收回,也就是说,并非所欠贷款都能变成实际的收入,这其中,就有一部分无法收回的贷款。那么,什么样的贷款属于呆账贷款呢?按照我国的有关规定,以下几类贷款可以列入呆账贷款:主要包括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呆账、因案件造成的呆账、因体制改革等原因经批准核销的难以收回的贷款,以及经其他规定程序证明不能收回的贷款。
从其定义上我们可以看出,呆滞贷款是有可能收回的,也就是说还有可逆性,而呆坏账已经无法收回。呆滞与呆坏账的损失是在银行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因此属于银行的经营损失,根据国际惯例是可以据实冲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