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重整怎么做?
资产重整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成一个企业。合并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吸收合并。一是新设合并。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指合并各方中,被合并方解散,合并方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持续存在。新设合并指合并各方解散,合并各方的全部净资产投入,新设一个企业。吸收合并在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过程中,运用比较多,新设合并则比较少用。
资产重整分立有三种形式,一是存续分立。即原企业存续,从中分出新企业。二是新设分立,即将原企业分立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企业,原企业解散。三是新设分立存续分立在国有企业改组中可以运用。新设分立则较少采用。存续分立的母公司将分出部分业务和资产,组建为一个或若干个独立经营的新公司,母公司留存部分业务和资产继续经营。
所谓资产置换,又称资产置换、资产重组、资产注入,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之间相互购买对方资产并支付等值价款,以求实现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营领域等目的的产权交易行为,有时也指同一企业系统内部不同形式的资产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