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属什么资产?
对于企业为改善环境或者美化厂区等目的而购建的花草、树木、景观等绿化工程,实质上属于为改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设施,与企业存货的购入及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联性,而且拥有长期受益性,因此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对于该类绿化工程的入账价值应当与其使用寿命一致,除企业购入时发生的买价及相关的可归属于该项财产的运输、工程安装等支出外,不包括后续植树培绿等服务支出,对于后续绿化支出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上述绿化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因枯死而需重新种植等非正常原因导致的更换、毁损或报废的,应当将原已费用化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金额予以冲减,而新种植的绿化工程发生的成本则应进行资本化处理。如果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因枯死而需重新种植等正常原因导致的更换、毁损或报废的,也应当将原已资本化的成本予以冲减。
对于企业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的绿化工程,其核算的会计科目在“固定资产”科目和“在建工程”科目,如果需要进行明细核算的,应当在上述一级会计科目下设置“绿化工程”明细科目。